本報訊(記者 王海燕 通訊員 羅飛)市人大常委會昨天舉行第四十次主任會議,決定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定於明年1月6日至8日舉行,將對《上海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修訂草案)》、《上海市預防職務犯罪若干規定(草案)》、《上海市集體合同條例修正案》(草案)等三部法規草案進行一審。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殷一璀主持會議。 下轉◆3版(上接第1版)會議聽取了關於《上海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修訂草案)》的審議意見報告,決定將該條例修訂草案提請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據介紹,根據市人大常委會年度立法計劃,市人大內司委堅持把提高立法質量放在首位,圍繞養老設施規劃落地、醫養結合等重點問題開展20多次座談和調研活動廣泛聽取各方意見,還會同常委會人事代表工委組織全體市人大代錶帶著立法重點難點問題深入社區聯繫群眾,當面聽取廣大老年人的意見建議,共有277位人大代表和5478位居民完成了調查問卷,131位人大代表及部分老年人還對法規修改提出了近千條具體意見。據悉,該條例修訂草案從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原則、家庭贍養、社會保障、社會服務、社會優待、宜居環境、參與社會發展和法律責任等八個方面,對原有條例作了較大幅度修改、補充和完善,在老年照料護理評估制度、養老設施規劃、社區養老服務等方面富有特色。
  會議聽取了關於《上海市教育督導條例(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關於《上海市集體合同條例修正案》(草案)的審議意見報告,關於《上海市預防職務犯罪若干規定(草案)》的說明,關於本市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情況的報告的說明,以及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委和市政府、市高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關於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報告的說明,決定將相關法規草案和報告提請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
  會議聽取了關於《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草案)》及《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代表議案的規定(修訂草案)》、《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規定(修訂草案)》修改情況的報告和有關決定草案的說明,以及關於《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草案)》、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報告、有關人事任免案等的說明,決定將相關決定草案等提請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表決;聽取了市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有關事項和籌備工作情況報告的說明,提出大會有關事項的草案,決定提請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
  會議還聽取了關於本市2014年城鄉規劃制定和實施情況報告的說明,關於審計整改情況報告的說明,決定將相關報告提請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書面審議;聽取了關於市政府辦公廳對市人大常委會會議有關本市2014年上半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報告、市本級決算報告和審計工作報告的審議意見的兩個復函的評價意見,關於市人民檢察院《關於落實市人大常委會對上海檢察機關反貪污賄賂工作報告審議意見情況的報告》的評價意見,以及關於本市2014年教育經費安排和使用情況的調研報告,關於本市醫患糾紛調處工作的調研報告。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鐘燕群、薑斯憲、蔡達峰、鄭惠強出席。
  (原標題:三部法規草案下月一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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